部门职责

业务副院长职责
发布时间:2023-10-31     浏览量:   

1.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,协助院长开展工作。

2.坚持分工合作的原则,分管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、非学历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。

3.协助院长制定、完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,并检查、督促分管科室予以落实。

4.协助院长做好新专业申报,负责学院招生录取、学籍管理、毕业资格审查、毕业证书发放、毕业手续办理和档案接转等。

5.协助院长制定培养计划,负责组织编写教学大纲;根据教学计划负责安排教学进程,审核所开设课程的师资配备和教材选用,做好考试工作,强化教学过程监控,保证教学质量。

6.负责校外教学点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指导、检查、监督与评估。

7.负责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,交流并推广改革经验,定期总结工作并提炼成果,提高教育质量。

8.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的市场调研与拓展,开展各层次、各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,负责培训方案审定、过程监控与评估工作。

9.做好学校领导与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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